涉嫌诈骗964万余元 “旅游庞氏骗局”后续

发布时间:1970-01-01 08:00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0
“旅游庞氏骗局”后续
  
  涉嫌诈骗964万余元,黄丽仪昨在广州受审
  
  2013年8月,40多人聚集在广州南湖国旅总部,反映其以“内部价”报名参加了该社组织的旅游,但直到收拾行装还没有收到出发通知。这一维权举动与10天前一个名叫黄丽仪的女子被抓不无关系,一个“旅游庞氏骗局”随之浮出水面。2014年7月28日,黄丽仪涉嫌诈骗964万余元在广州中院受审,其中通过旅游骗局的方式诈骗超过1400人次共860万余元。
  
  黄丽仪被指在离职后冒充南湖国旅的员工,以提前交费可享受低于门市价5-7折的优惠吸引游客报团,但实际上她是按门市价向南湖国旅报的团,这就导致了每次出团都有亏损,于是她用后报团者交来的钱填补前面的亏空,最终导致后报团者无法出团。“一开始我挪用了20万元,导致后面资金链断裂。”黄丽仪说,她将团费中的二三十万元用来买车和贵重手袋。
  
  25岁女孩导演的骗局
  
  2013年8月11日,广州南湖国旅总部前,40多人聚集于此“讨说法”,其中包括黄女士。黄女士称,2013年3月,她和同事以内部价格7249元报名参加该旅行社欧洲14天游路线,还拿到了发票。但让人奇怪的是,直到她们开始收拾行李时,还没有收到出发通知。去总部询问后才发现,自己根本不在这家旅行社的游客名单上。
  
  这40多人的遭遇大多与黄女士类似:通过熟人拿到低于市面价的职工内部价,将钱转到指定账户上。部分人通过这个方法已经成功参团,但第二次交钱后却出了问题;也有部分人听同事“现身说法”说没问题后,交了钱,最后还是上了当。
  
  他们陷入了一个骗局。早在十天前,2013年7月30日,来自广东佛山的25岁女孩黄丽仪被警方抓获,宣告了这一骗局的“落幕”。
  
  骗法:拆东墙补西墙
  
  检察机关披露,黄丽仪自2011年12月从南湖国旅离职后,从2012年2月起冒充南湖国旅在职员工,以提前数月交费可享受南湖国旅门市价5-7折的优惠价来吸引游客报团,但黄丽仪实际上是按门市价向南湖国旅报团,这就导致了每次出团都要亏损3-5成的团费。
  
  为了获取资金进行个人消费及保证出团应付团客以继续骗取团费,黄丽仪将后面预收的团费来填补前面出团的费用,导致报名2013年7月及之后出行的团客无法出团。
  
  南湖国旅提供的情况说明显示,2012年1月至2013年7月,黄丽仪通过报名参团、订机票、订票证的业务总额约为881万余元,这些业务的付款方式有三种:现金付款16万余元、刷POS机支付615万余元、客人转账到该公司248万余元。
  
  检方指出,据统计,2012年10月至2013年7月间,黄丽仪诈骗多人共计人民币860.8355万元。其中作为“中间人”之一的江莹就向黄丽仪报团1647人次,未出团1491人次。
  
  为了弥补亏空,黄丽仪后来拿了丈夫舅舅金某廉的钱用于帮游客出团或退钱给游客。为此,2013年2月至5月间,黄丽仪通过伪造房产证,将自己租住的广州市海珠区都会路5号4栋一套房子卖给金某廉,涉嫌诈骗得到购房款104万元。
  
  买手袋花了二三十万
  
  “我知道南湖国旅有员工价,老人、小孩优惠价,刚开始我是利用正当的程序帮他们报名的。后来我挪用了其中的20万元,导致后面的团费有亏损。”黄丽仪于是用低于门市价5-7折的价格吸引游客报团。由于收取的团费比正常的门市价低,不足的部分就用后面的团费填补。
  
  “我没有想过诈骗,我只能这样做才能让前面的人成功出团。”这位26岁的小姑娘辩解说。她坦承,自己有将团费用于个人消费,“买车是用一开始挪用的20万元购买的”,后来还买了贵重手袋,总共花了二三十万元。
  
  争议:
  
  诈骗金额是否860多万?
  
  “我对诈骗的数额有异议,2012年10月至2013年7月20日前顺利出团的人数有1000多人,这段时间已经顺利出团的人不应计算在诈骗的数额内。”法庭上,黄丽仪回应指控说。
  
  她的辩护人也认为,起诉书指控的数额中,应该扣除以下费用:游客已经向南湖国旅对公账户转入的团费和保证金;黄丽仪用后面预收的团费填补之前出团的团费;张凡等人已经收取而没有交付给黄丽仪的费用;黄丽仪向游客退还的费用;黄丽仪已经将团费交付给南湖国旅,但是还没有安排出团的费用。
  
  公诉人回应,起诉书确定的数额是根据审计报告认定的,审计报告中已经清楚列明被害人交给黄丽仪多少钱,黄丽仪退给被害人多少钱,因此起诉书认定的诈骗数额是有依据的。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董柳 通讯员 马英 王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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