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下达贾汪区2014年第一批市县落实教育经费保障主体责任综合奖补经费735万元。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帮助各地解决好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教育问题。重点用于接受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较多的学校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增强公办学校接受能力,提升学校综合办学水平,逐步提高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质量。该项经费不得用于偿还债务或挪作他用。区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将按照省文件要求及时分配安排到项目学校,并向接收农民工子女较多、条件薄弱的公办学校倾斜。用于校舍建设的奖励经费将与当前正在实施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