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四项举措做好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

发布时间:2016-11-01 22:57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4

日前,新沂市出台《新沂市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正式启动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为确保住房分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该市严格按照《新沂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实施四项举措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明确保障对象。公共租赁住房为市政府投资建设,用于解决该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和创新创业人员的住房问题。本次分配房源为祥瑞家园二期公租房,共120套,其中60套用于保障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60套用于保障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和创新创业人员。

二是规范申报程序。严格按照“申请、初审及公示、复审、公示及确认”的程序,规范化运作,确保分配过程公开透明,分配结果公平公正,充分发挥公共租赁住房的作用。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明确审核单位、用人单位及承租人的责任。审核单位对申请人资格审核不严出现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用人单位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处以一定罚款,取消申请人资格;承租人违反协议约定的,逾期未主动退出的,由住房保障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是实行动态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租期1年,若需续租可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提交申请,续租期不得超过5年。租赁期间,公租房管理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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