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 力促劳资关系和谐

发布时间:2016-11-01 23:10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36

为促进企业建立工资共决和正常增长机制,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近日,丰县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以集体协商的方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的书面协议。2015年的“春季要约行动”集中在4月至5月开展,要约的对象是已建工会但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工资集体协议已经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行业特色鲜明,中小型企业集中,适合开展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行业、区域。

今年“春季要约行动”有两个“重点”:一是继续把提高协商质量作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点。严格按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依法治国的要求,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建制面,主动适应工资集体协商新常态,不断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继续把增强协商实效作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重点。通过深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畅通职工工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分配协商共决机制,让广大职工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不断促进劳动关系协调稳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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