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第二批江苏省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评选进入公示阶段,邳州市官湖镇新华村入围。此次徐州市共有4个行政村入围。
江苏省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应具备以下条件:所在地政府有明确的支持政策,村委会对电子商务发展有专门人员分管,并有具体的推进措施。从事电子商务的家庭户数占行政村家庭户数的比重不低于30%;或电子商务集中度较高,以不多于5家的电商大户实现40%左右的电子商务销售额。相关从业人员占村民总数的比重不低于50%。电子商务交易的商品以地产农产品或加工品为主,以农产品为主的电子商务年交易额不低于1000万元,以加工品为主的电子商务年交易额不低于5000万元。产业特色明显,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