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完善生育保险经办流程 “两替代”提升保障水平

发布时间:2016-11-02 08:55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5

为进一步完善沛县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工作,保障参保人员基本权益,按照新的《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要求,结合实际,沛县医保处于近期对生育保险结算、办理流程做了调整与完善,通过“两个替代”的方式,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参保人员待遇水平。

一是实时结算替代手工报销,大大提升办事效率。县医保处于近期首批确定了沛县人民医院、沛县中医院、煤电公司中心医院、沛县国泰医院、沛县嘉华医院五家二级医疗机构作为生育保险定点机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住院分娩的,即可享受实时结算,领取生育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金的手续也不再需要通过单位申报,直接由医院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医保经办部门,彻底打破了以往职工生育需先行垫付资金,再至医保经办部门报销的方式,参保人员享受待遇更加方便快捷。

二是定额支付替代限额支付,大大提升保障水平。按照生育保险新政策规定,县医保处及时与各点医疗机构签订了单病种结算服务协议,由定额结算替代原有的限额支付模式。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住院分娩期间所发生的所有诊断与治疗等费用,除个人申请的特需服务费用外,实现了住院费用“零自付”,所需费用由县医保处和定点医疗机构共同承担,其中,单病种限额以内的费用由医保基金全额支付,超过限额以外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大大降低了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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