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将于2015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鉴于当前交存业主较为集中,业主扎堆交款,区房管局窗口按照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协同下,采取多项措施方便群众办事、提高交存效率。
一是增开窗口提高效率。在政务服务中心增开交存窗口,每个窗口配备两名工作人员,分别负责材料审验和开具交费单,提高办事效率。
二是发放交款顺序号。针对办事业主较多,排队时间较早的现象,工作人员每天早上8:30发放当日交款顺序号。
三是发放交款预约号。采取发放预约号缓解交纳高峰,凡是领取到物业维修基金预约号的业主(符合交纳的条件),在2015年12月31日前都可以按老的交存标准办理(多层:30月/平方,高层(含小高层)45元/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