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该区纪委将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采取“四项机制”等有效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实行联合督查制,治理隐患重点。联合安监等部门,对重点安全生产单位进行不定期督查,特别是对有隐患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去年开展联合督查3次,督促整改重大隐患30余个。实行信息共享制,严查失职案件。与有关部门共建共享平台,以协商会等方式,收集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信访问题。对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发生事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实行定期报告制,强化安全责任。要求乡镇和部门每半年向区纪委书面报告一次安全生产监督措施及执行情况,尤其是事故单位落实四个“不放过”的情况,区纪委不定期抽查工作情况,防治监管不严、遗漏隐患等问题。实行年终考核制,形成监督网络。在基层纪委、纪检组百分考核中,明确规定40家被考核单位的职责,进一步督促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