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市各级征收机关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圆满完成了防洪保安资金征收任务,为我市防洪保安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防洪保安资金征管工作,近日,市防洪保安资金领导小组对我市在2010年度防洪保安资金征收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的市地税有关部门、铜山区及市财政局农发办等相关业务处室共24家单位予以表彰,授予“徐州市2010年度防洪保安资金征管工作先进单位”。
此次表彰将进一步激励各地、各部门做好防洪保安资金征收工作的积极性,为我市防洪保安工程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