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苏人社明电〔2015〕6号)精神,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有效维护社会稳定,泉山区人社局结合辖区实际,自2015年11月20日至2016年春节前在全区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在市人社局的具体指导下,泉山区人社局会同区建设、总工会、工商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执法,专项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目前,共参加检查48人,印发各种宣传资料6000份,开展咨询128次,检查各类用人单位79户,涉及职工人数1530人,其中农民工720人,补签劳动合同105份,责令限期改正4户,为26名农民工追发工资16.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