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依法治国启新程 司法为民谱新篇

发布时间:2016-11-02 09:50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1

“十二五”期间,沛县法院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集体”“省级青少年维权岗”“江苏省五星级档案建设先进单位”“徐州市文明单位”“徐州市百佳基层执法单位”,民二庭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廉洁司法示范庭”,民一庭荣获“徐州市政法标兵单位”等省市级荣誉48项,荣获“十佳政法单位”“十佳法治基层执法单位”等县级荣誉39项。

“十二五”期间,沛县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力抓好执法办案,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更好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全力做好审判工作,助推法治沛县建设迈上新台阶

“十二五”期间,共审理各类案件52279件,较“十一五”期间多出17587件,同比上升50.69个百分点;审结各类案件49893件,较“十一五”期间多出16245件,同比上升50.22个百分点。

刑事审判,突出保护与严惩。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及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通过连续4天的庭审顺利审结了康毅等16人黑社会犯罪案件。积极参与平安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促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刑事简易案件快速审理机制被省高院于2010年12月29日以苏高法审委(2010)19号文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推广、实施。2011年被评为全市司法创新奖。

民事审判,加强引领与规范。积极与辖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镇、村、社区联系,审理好涉及农村土地流转、投资发展环境的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改善投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的职能作用。积极出台交通事故类案件简化审判流程,率先在全市制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简易审理流程》,优化庭审程序,提高审判效率。妥善审理医疗卫生、劳动争议、婚姻家庭、道路交通等方面事关民生的各类案件,把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行政审判,注重保护与监督。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推动行政机关行政首长依法出庭应诉,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100%,妥善化解大量复杂、疑难案件;做好“三审合一”环境资源集中审判工作,审结丰沛两县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为保护微山湖沿线生态建设发挥司法保障,《沛县法院:司法呵护微山湖畔好风光》被《徐州人大》刊发;加强对行政机关的执法培训,举办讲座培训10场,培训360人次。向行政机关提出建议5条,均被采纳。

执行工作,落实强制与联动。将执行工作重点放在提升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等关键实质性的指标上,不片面追究所谓的结案率。为此,大力运用执行威慑机制,以限制高消费、出境和罚款、拘留等措施为抓手,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认真实施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集中在县好人广场、京佳商厦大型显示屏上发布“老赖”人员信息4批次。排查上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10617人纳入失信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出境人员名单2期,对12名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在县电视台和沛县日报设立“曝光台”,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5批次,发动全社会力量查找人和财产,努力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司法为民多样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强化诉权保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按照“十二五”规划,设立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中心内设置导诉台、立案窗口、院长接待室、侯访室、阅档室、便民服务站,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导、立案审查、预约法官、案件查询、风险告知、卷宗查阅、诉讼保全、信访申诉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减少了当事人诉累,使“立案信访窗口”呈现崭新面貌。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每年依法进行司法救助50万元。

深化司法公开,建设“阳光司法”工程。一是加快推进裁判文书上网,让公众能以最便捷的网络形式查阅裁判文书。二是创新司法公开形式。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加大公开力度,建立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开审判执行信息。三是加大庭审公开力度。针对社会关注案件庭审情况,通过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庭审,取得良好效果。四是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加大培训保障力度,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参审、合议、监督、协调的重要作用。

依法解决涉诉信访群众诉求。畅通信访渠道,对信访投诉督办案件决不推诿敷衍,及时办理、及时报告、及时答复。积极参与“无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基层政法单位”创建、参加 “每周有约”活动,特别重视初信初访,对当事人的来电、来信、来访、短信依法及时予以答复。法院一手托两家,大多数案件总有一方败诉,面对当事人的不理解,要求承办人、庭长、院长层层耐心做好法律解释工作,把当事人的怨气化解在初始,及时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好审判监督工作,对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及时启动再审,真正做到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加强司法宣传,做好社会普法工作。坚持做到每天都是“法院开放日”,方便人民群众走进法院。组织专题“法院开放日”活动20次,邀请中学生、人大代表、武警官兵、社会群众等2000余人走进法院旁听案件,增强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加大宣传力度,以微信、微博为基础,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司法宣传。在中央电视台14个栏目播出案件报道,在最高人民法院《法治天下》栏目录播节目2期,在省级电视媒体播放80多期法治节目,在江苏法制报、江苏经济报等省级媒体每周有报道,在徐州中院网每天更新法院工作报道,凡重大有影响案件,一律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全年庭审图文直播、视频直播排名位居全市前列。

强化规范管理,打造敢于担当的政法队伍

规范审判权利运行。大力加强司法过程标准化建设。加强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让群众看到司法的严谨细致、严密规范。对诉讼服务窗口功能进行明确标识,在立案大厅公示立案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对当事人询问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的往来奔波,让群众切身感受到热情、周到和便利。在审判环节,狠抓各类庭审规范和流程标准的落实,同时加大督察力度,杜绝随意改变庭审时间、随意打断当事人或律师发言、随意进出法庭以及着装不规范等问题,确保当事人有理讲在法庭、证据举在法庭、疑惑解在法庭、裁判形成在法庭。在执行环节,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严格中止、终结执行程序,明确细化执行结案标准。正确适用查封、扣押、冻结、评估拍卖等措施,加强对执行款物的管理,杜绝了消极执行、乱执行等问题。

规范法院日常管理。坚持贯彻严格管理、注重督促、强化责任的原则,完善审判管理、司法礼仪、着装考勤、廉政纪律、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着力规范完善落实合议庭组成方式、合议庭评议规则,评议笔录规范,确保合议过程在案件中留痕。与此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治理不按时开庭、着装随意、庭审不规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作风问题。坚持每周由院领导带队进行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及时落实整改。2015年共开展审务督察28次、专项督察8次,编发审务督察通报16次,通报督促整改问题18个,无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发生。

积极推进法庭品牌化发展。坚持做好“假日法庭”“周日法庭”巡回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好人民法庭的“桥头堡”作用,切实做到便民利民。朱寨法庭被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评为“百佳基层执法单位”,魏庙法庭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政法标兵单位”。市县领导多次深入朱寨法庭开展调研,对朱寨法庭利用城乡社区网络化服务管理工作体系,开展诉调对接、化解社会矛盾、送达法律文书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总结推广“朱寨模式”,努力打造具有特色的司法品牌。

深化队伍建设不松懈。按照“打造敢于担当的政法干部队伍”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做“有信念、有能力、有勇气、有胸怀”的“四有”法官队伍。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内部挖潜增效等方式,确保群众的诉求依法及时得到解决。在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积极推行院庭长办案、综合部门法官分流案件等措施,把审判资源向一线集聚。每年组织青年法官到县烈士陵园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在全县“铭记历史,唱响未来”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群众歌会中荣获三等奖。落实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措施,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用干部,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通过公推公选,选拔了17名优秀年轻同志进入中层干部后备人才库。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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