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沛县着力加强基层环保机制建设,在各街道、镇设立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科员,实现了县镇村环境监管全覆盖 。
目前,全县18个街道、镇均明确一名分管环保工作的班子成员,配备一名专(兼)职环保科员。镇级环保机制的健全,有力地推进了环保法律法规在基层的贯彻实施,在辖区环境监察、产业规划调整、企业环评服务及秸秆禁烧、环保执法等专项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