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要求,沛县从即日起对辖区内国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核查。
核查对象为:取得经营资格的国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务经营者及运输船舶。
核查内容:经营者的经营资质保持情况,其他水路运输辅助业经营者备案情况;运输船舶的经营资格条件和相关证书有效性;2015年度经营者及其经营、管理的船舶的生产经营状况、市场经营行为以及违规违章记录;了解、收集经营者的意见和建议。
为此,沛县运管部门专门召开了辖区水运企业负责人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会议要求,在核查中应加强服务,提高办事工作效率,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认真审阅企业上报的核查材料及数据对材料失效、数据失真的应责令改正。对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上报年度核查材料的,不得为其所属船舶办理年度核查手续。会议重申,对不符合规定的经营资质条件的,按照规定书面责令经营者限期整改,整改扔不合格的水路运输经营者,报有许可权的部门按规定撤销其经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