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区审计局签订“阶梯型”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6-11-02 10:00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8

3月25日,为保证将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到实处,促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成效,局内签订了“阶梯型”党风廉政责任状。

一是“阶梯型”廉政责任书模式明确  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内签订了“阶梯型”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责任书。即:局长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签廉政责任书,局长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各分管局长与分管范围内的业务科室负责人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对分管内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室负责同志分别与本科室同志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科长对本科室的廉政建设负责任。

二是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全面 。加强机关效率效能建设,严肃会风、会纪,严格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工作中坚决杜绝“懒、散、庸、浮、贪”等现象,上班时间严禁饮酒、上网打游戏、聊天、炒股等违纪行为。坚决禁止吃、拿、卡、要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坚持考核制度,提升服务效能。

三是廉政建设责任书奖惩分明。对在年终区委、区政府组织民主评议及各项工作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的或被区纪委通报批评或点名批评的科室及个人,除接受区纪委处理外,其个人及科长要在全局作书面检讨。当年有被审计单位及各级领导和群众反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具有不廉洁行为的个人,当年不得评先选优,两年内不得提拔使用,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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