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下调失业保险费率

发布时间:2016-11-02 10:02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7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减轻企业压力,自2016年4月起,新沂市再次下调失业保险费率,由当前的2%下调为1.5%,即企业负担部分由1.5%下调为1%,个人负担部分仍维持0.5%不变。执行时间从2016年1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2016年1月至3月按原费率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就业管理经办机构在核定应缴费额时予以核退。

此次失业保险费率的下调后,按照目前最低缴费基数2550元计算,每月将为新沂市1091家单位减少失业保险费用约480万元,同时,个人享受的各项失业保险待遇不变,有助于企业进一步降低成本,助推经济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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