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法律援助中心构建“四无盲区”服务群众零距离

发布时间:2016-11-02 10:14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5

近年来,沛县法律援助中心将“服务群众零距离”作为重点工作,以健全维权体系、完善便民措施、畅通绿色通道、主动宣法送法等为抓手,全力构建法律援助“四个无盲区”机制。

健全维权体系,确保援助网络无盲区

建立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以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骨干,以村、组法律援助联系点为补充的四级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在县人社局、总工会、武装部、妇联、残联、老龄办等单位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站,扩大基层法律援助覆盖面。目前,全县有法律援助站25个,法律援助联络站人员86名,法律援助联系点3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472人,法律援助志愿者362人。整合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资源,形成辐射全县的“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推进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的工作进程。

完善便民措施,确保援助服务无盲区

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接待窗口建设。统一县法律援助中心和镇、街道法律援助站的法律援助标识和法律援助公示栏,载明法律援助条件、申请程序、无偿服务原则、监督投诉电话等基本内容。在农村和社区居委会、劳务市场、火车站、汽车站候车室和出站口、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设置389个法律援助指示牌。完善无障碍配套服务设施。健全窗口服务功能、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将便民接待窗口建成法律援助的阵地、司法行政的门面。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制度。为全县381个村居全部配备了村级法律顾问,帮助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对象获得法律援助及其他涉法事务。

畅通“绿色通道”,确保重点援助人群、案件无盲区

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为低保人群、零就业家庭、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发放70000余份法律援助卡,对持卡人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开通“绿色通道”,并分别和民政局、人社局、残联、老龄办等部门联合发文,强化对特殊人群权益的保障和维护。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案件,一律从简从快处理。对情况紧急或者即将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对农村发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相邻权、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伪劣农药、种子、化肥坑农事件,环境污染造成种植、养殖业损害和其他人身损害,以及家庭暴力等法律援助事项即行受理。

主动宣法送法,确保法援宣传无盲区

结合全国法制宣传日、全国助残日等重大节日,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广泛宣传法律援助等工作。开展“法律援助村居行”活动,变被动接待为主动普法,送法进村居、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将法律知识和专业咨询送到群众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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