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率先引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市场化新模式

发布时间:2016-11-02 10:28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5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随着“工业强区”战略的实施,工业经济和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据统计,区内有冶金、机械、建材、轻工、物流、纺织等各类生产企业643家,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呈现“点多、面广”的态势。受编制员额限制,全区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不足30名,特别是各镇、办事处配备的安监办人员大多是半路出家,缺乏专业知识,工作任务重与专业技术要求高,安监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安全生产形势面临着新的挑战。

为化解矛盾,徐州开发区创新工作思路,主动作为,先期在化工行业探索创新“政府购买服务、专家排查隐患、部门依法监督、企业整改隐患”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社会化市场化工作新模式,即用市场手段,整合社会资源参与安全生产;将隐患排查交给社会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利用中介机构技术力量、检测手段帮企业查隐患。各镇、办事处及区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促企业整改隐患。通过在化工行业的初步探索,一些常年检查没有发现的安全隐患被查找出来并得以整改。在试行基础上,徐州开发区管委会正式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社会化市场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将隐患排查治理市场化模式由生产企业逐步扩大到商业、公共场所安全、建筑、交通等行业,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市场化运行全覆盖。

一、新思路新监管,政府买单中介机构查隐患

政府买单查隐患,在全省尚属首次提出。在确立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总体思路和政策支撑基础上,徐州开发区党工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社会化市场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面推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社会化市场化工作,成立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任为组长,审计局(招标办)、财政局、监察局、安监局和各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社会化市场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工作的组织、协调。

以综合运用经济手段和市场化的思路,按照安全生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开发区以区内大、中、小、微型企业为主要对象,纳入技术服务范畴,由管委会以及徐庄镇人民政府、大庙街道办事处、东环街道办事处、大黄山街道办事处、金山桥街道办事处分别向社会公开招标。购买服务的范围包括:区内所有涉及化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医药、冶金、机械、建材、轻工、商贸、纺织等行业的生产或经营企业。购买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基础管理类和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两部分。购买主体分别与中标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签订《隐患排查服务合同书》,《隐患排查服务合同书》对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的专业资质、专家资格、服务内容、工作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二、社会化全公开,建立健全规范化采购流程

据了解,按照《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徐州开发区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承接主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项目、内容以及对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的要求和绩效评价标准等信息,建立健全项目申报、预算编报、组织采购、项目监管、绩效评价的规范化流程。开发区管委会与承接主体签订合同,明确所购买服务的范围、标的、数量、质量要求,以及服务期限、资金支付方式、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资金,并加强对服务提供全过程的跟踪监管和对服务成果的检查验收。承接主体要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

在资金管理上,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在既有财政预算安排中统筹考虑。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服务合同按进度负责资金的拨付;各级审计、监察部门负责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安监部门负责组织执法人员对企业隐患督促整改、复查、处罚工作。在绩效管理上,严格绩效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以后年度编制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和选择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市场化全覆盖,政府企业中介机构三方共赢

据徐州开发区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引入隐患排查社会化、市场化工作机制是开发区在安全监管手段上的又一重大创新,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中引入社会组织,使原有的“政府—企业”模式变为“政府—社会组织—企业”模式。基于社会组织的中立属性,其排查结果更为客观,也更易被企业所接受,而政府以社会组织的排查结果为依据,对企业进行督查和处罚,也更有说服力,缓和了监管者与监管对象之间的矛盾,优化了政企关系,形成政府、企业、中介机构三方共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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