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患者一年减负10个亿

发布时间:2016-11-02 10:42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1

  扬中市居民曹贵保近日因咳嗽到当地开发区兴隆卫生院看病,按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的药品新价,医生开的复方甘草口服溶液只需2.8元/瓶,而实施前的价格为9.1元/瓶。社区医生告诉曹贵保:以后医院药品进价是多少就卖给他多少,一分钱都不赚。这些药都是从省级平台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且全部执行零差率。曹贵保说:“算上农保补偿30%,这次看病配药只花了4块1毛!”

  据介绍,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降价幅度最大的要属注射液和抗生素类药。如250ml葡萄糖注射液、氯化钠注射液,均从原价4.00元/瓶降为1.39元/瓶;头孢哌酮舒马坦从21元/支降为1.92元/支,注射用头孢曲松钠从10元/支降到了3.12元/支。

  按照省里部署,从2010年1月1日起,我省首批在37个县(市、区)试实行了基本药物制度。3个月后,省卫生厅调查发现,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地区的门诊均次费用同比降低26%,减轻群众药品费用负担5139万元。同年的10月1日起,第二批45个县(市、区)又启动了第二轮基本药物制度。到2010年底,统计显示:82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市、区)公办基层医院、卫生院,共完成门急诊3120万人次,同比增长8.9%;门诊均次费用62元,同比降低23%;住院均次费用2681元,同比降低6%;百姓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费用平均下降20%—25%;累计采购基本药物12.4亿元,减轻群众药品费用负担10亿元。

  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来说,药品收入曾经是很重要的一块收入,甚至还与医生个人收入挂钩。但实行“零差率”之后,这个利益链彻底断裂,医院回归本职只管看病不考虑赚钱,损失部分由国家财政补贴。整个看病模式也随之改变,其中最突出的变化就是,医生不会再乱开药了,因为没有了利益驱使。有关人士介绍说,医改措施很多,而改变“以药养医”模式,医生不再靠多卖药赚钱,由经济问题回归到单纯的医疗问题,这是最具革命性的一步。

  • 上一篇:苏州市平江区考察组来徐参观考察 曹新平等陪同活动
  • 上一篇: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在京开幕
  •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