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徐州工商局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在企业年检期间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
根据规定,凡在我市注册登记从事融资担保类的公司,即名称中含有“融资担保”字样或者经营范围包括“融资担保、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等内容,年检时必须提供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不予年检,或引导其变更后再予以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