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宁开幕

发布时间:2016-11-02 10:47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7

  3月23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南京开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腊生作的关于《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省水利厅厅长吕振霖作的关于《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省物价局局长周卫国作的关于当前物价形势及监控措施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长李学勇、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分别作的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

  周卫国在报告中说,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始终把稳定物价放在突出位置,相继采取了一系列保供稳价的政策措施。积极努力发展生产,认真落实促进粮食、猪肉、蔬菜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市场供应,制定了省、市、县三级应急保供预案,全面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国有农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收费标准;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农产品市场监管;建立低收入群体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加大价格监管和信息发布力度,强化价格监测预警预报,全面推进民生价格信息公布工作。通过努力,我省保供稳价的各项政策措施取得了预期效果,保障生产的供应措施进一步增强,价格调控机制进一步完善,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市场价格调控齐抓共管的局面初步形成。但由于引发价格上涨的根本原因仍未消除,实现预期调控目标面临较大压力。下一步将按照省人大十一届四次会议精神,切实贯彻“稳增长、转方式、控物价、惠民生、促和谐”工作方针,把稳定价格总水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继续认真落实原有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调控目标责任制,细化发展生产、促进流通、保障供应、完善监督等各项措施,切实做好稳定市场物价工作,努力把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合理区间。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祥国、李全林、柏苏宁、张艳、赵龙、丁解民、朱龙生,秘书长仇中文出席会议。省委常委、副省长黄莉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省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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