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市9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生产的111个剂型规格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已全部完成电子监管的入网及生产线改造工作,领到“电子身份证”。
按照国家包括基本药物制度在内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到今年4月1日,国家规定的307种基本药物品种必须全部实施电子监管,参与基本药物配送的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全部入网,否则不能参加招标和配送。
截至目前,我市9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已全部完成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制剂规格等基本信息电子监管的入网工作。据了解,我市有12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其中停产3家,已提交《关于暂不实施电子监管码的书面报告》,其余9家企业已签署《企业实施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码承诺书》。昨日,这9家实施电子监管码的企业已全部完成生产线改造并通过联调测试,具备赋码销售、上传数据能力。我市产111个剂型规格药品领到“电子身份证”。
“电子监管码全程监控将有效降低问题药品流入消费者手中的风险。” 市药监局药品安全监管处翟处长说,有了电子监管码,可以实现药品生产、流通、储存、配送直至销售、使用的全过程监控,一旦发现问题药品,通过电子监管系统查询到药品来源,药监部门可以迅速实施追溯和召回,并追究出责任方。市民也可以更快捷地了解到药品的信息,对问题药品及时做出判断。通过网上查询手中基本药物类药品的电子监管码,可以获得该药品的详细信息,若查询到的药品信息与实际不符,或者无该药品信息记录,则极有可能为假药,即可以向药监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