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教育系统启动新一轮师德主题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6-11-02 10:51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4

  4月13日,我市教育部门出台《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争做优秀教师、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从即日起开展新一轮师德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据了解,此次主题实践活动分启动部署、集中推进、评议表彰三个阶段。在集中推进阶段将进行教育培训、撰写学习心得、举办师德论坛、公布师德承诺、开展师德竞赛并组织阶段评议。在最后的评议表彰阶段,将结合教师定期考核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师德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予以公示;建立和完善师德评价和考核机制,将师德建设作为本单位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师德评定结果归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考核评先、表彰奖励的依据。

  同时,为确保主题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我市面向社会公布了对各类教师师德建设的明确要求。

  其中,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建设要求主要有:教书育人并举,言传身教结合,不利用职务方便谋取私利,不做有损教师形象的事;师生教学相长,引导学生健康成长,不做“挂名”研究生导师,不把研究生单纯作为“劳动力”使用,成果署名要合理体现研究生的学术贡献。

  职业学校教师师德建设要求主要有:遵循职教规律,坚持爱岗敬业,不擅自更改教学计划、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陶冶高尚情操,文明教风校风,不利用招生、推荐就业等索要、收受财物。

  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要求主要有:坚持为人师表,不违反社会公德;坚持爱岗敬业,不从事有偿家教;坚持严慈相济,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坚持以生为本,不抑制个性发展;坚持面向全体,不歧视偏爱学生;坚持笃学求进,不敷衍教育教学;坚持高效课堂,不超量增加学业;坚持素质领先,不排名分数成绩;坚持自尊自律,不接受家长财物;坚持家校沟通,不训斥、搪塞家长;坚持规范招生,不索要、收受财物;坚持团结协作,不妨害团队和谐。

  幼儿园教师师德建设要求主要有:活动为主、因材施教,避免“小学化”倾向、简单草率;言传身教、耐心仔细,不急躁粗心、打骂体罚;仪表得体、举止端庄,不打扮怪异、言行失当;提高学养、日臻精进,不得过且过、消极应对;廉洁从教、家园共育,不收受财物、推脱责任;团结协作、和谐共进,不偏激独尊、损人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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