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外宣办召开两项专项治理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6-11-02 10:56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1

  近日,中央全面部署公务用车问题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于5月10日对两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具体部署。5月12日,省委外宣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纪委、省监察厅相关负责人详解专项治理的范围、内容和工作部署。

  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主要包括: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行政单位、各级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级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内容主要是:解决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等6个方面突出问题。按照部署,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公务用车逐辆进行登记自查,确保登记自查面达到100%。明确新的编制和配备标准,重新核定车辆编制总数并报上一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备案,逐步建立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等。

  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主要包括: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以及上述单位所属的事业单位和各类协会、学会、研究会等举办或参与的各类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内容主要是:坚决撤销不符合规定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严格庆典活动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研讨会、论坛活动数量,严格限制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规模和开支,严格规范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离退休领导干部)出席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按照中央有关规定规范举办各类涉外论坛等。

  依照规定,各市、县(市、区)一律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市庆、县庆、县改市等周年庆典活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及其所属单位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要纳入本单位年度会议计划,按照程序报批。所需经费由举办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和企业转嫁费用;各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出席与本职无关的活动等。

  根据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两项专项治理工作从5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两项专项治理工作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信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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