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便民早餐示范店标准公布

发布时间:2016-11-02 10:58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6

  我市便民早餐示范店创建工作已全面展开。5月13日,市食药监局公布示范店创建12大标准,就餐环境不合格将难获评选,对已获评的示范店,如在经营过程中发生违反食品安全规定事件,将会受到摘牌处理。

  据介绍,便民早餐示范店的首要条件是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

  其次是就餐环境,须满足就餐场所环境整洁(包括地面、天花板、门窗玻璃等),设有防蝇防尘设施,餐桌(椅)清洁;建立并执行岗位食品安全制度和食品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台账资料齐全;从业人员全部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工作衣帽统一、整洁;设置与早餐供应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面点、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及食品存放、更衣场所,各场所均设在室内;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防止交叉污染;与外界相通的门窗设有防蝇防尘设施,排水沟出口、排气口装有金属网防鼠等。

  据悉, 12项标准分值为5分和10分两种,只有评审分数达到90分以上的早餐经营单位,才可授予便民早餐示范店称号,而就餐环境一项9个标准就占据75分,如果就餐环境不达标将很难被评上。

  此外,获得便民早餐示范店称号的单位自授牌之日起,须在店内张贴“徐州市便民早餐示范店承诺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自2012年起,市、区两级食药监局将每年组织一次便民早餐示范店复核工作,对年度复核不合格的单位给予摘牌,对日常经营活动中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受到各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处罚的单位也给予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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