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今年义务教育招生方案出台

发布时间:2016-11-02 10:58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7

  5月18日,我市《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公布。今年,全市小学一年级招生约12万人,其中,市区(不含铜山区、贾汪区)约13500人。全市初中一年级招生约85000人,其中,市区约12000人。和往年相比,今年小学一年级招生比去年增加2万人,初中一年级招生减少1万人。

  按施教区相对就近入学

  今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将坚持分级管理、相对就近、电脑派位、阳光招生的原则。

  据了解,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将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指导下进行,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招生考试,不得以任何竞赛成绩或获奖证书选拔新生,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

  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办学规模、招生计划及区域内公、民办学校实际情况,确定电脑派位学校,并制订电脑派位实施方案。电脑派位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学生家长的监督下,由招生学校按照规定程序操作。

  学校班额不得超过50人

  据了解,今年全市小学招生报名时间为6月23日至30日,初中招生报名时间为6月29日至7月12日,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同时根据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不超过50人,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小学每班40人、初中每班45人以下,实施小班化教学的学校小学每班35人以下,初中每班40人以下。

  其中,适龄儿童参加小学入学报名必备条件是:年满6周岁(2005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当地县(市)、区户籍;外来投资、经商、务工人员子女须持有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简称父母,下同),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到所属施教区的公办小学登记、报名,接受资格审查;也可以持相关证件到相应民办小学登记、报名。各小学在7月3日前张榜公示新生录取名单,并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初中招生报名必备条件是:小学应届毕业生(或持有教育主管部门签发的延缓入学证明的往届小学毕业生);具有当地县(市)、区户籍;外来投资、经商、务工人员子女须持有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的父母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及学生小学毕业证到所属施教区的公办初中登记、报名,接受学校资格审查;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到相应民办初中登记、报名。各初中学校要在7月15日前张榜公示新生录取名单。

  确认施教区看三个条件

  据介绍,在学生施教区的确认过程中,学生与其父母的户籍、房产证和实际居住地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学生应与父母在同一户籍,并与父母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三者一致的,按其父母的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按相关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相关学校应将学生视为施教区内的生源并接收其入学:学生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学生及其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其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且在招生学校施教区内实际常住、从未迁移过,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学生与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内实际常住,但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持居委会证明,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实际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户籍或实际居住地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施教区审定的特殊情况

  另外,还规定了施教区审定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以其父母的房产证来确定施教区;有多处房产的,以实际居住的房产确定施教区。

  货币拆迁确未购房的,凭拆迁协议,以学生的户籍所在地作为其施教区;重新购房、但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凭购房协议以新购房产确定其施教区;拆迁异地安置的,以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

  学生及父母已入住新购房屋,因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抵押房产证的,应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抵押证明材料,按新购房屋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户籍所在地属于空挂户而确无产权住房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区域内学校学额情况相对就近安排其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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