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首份预付费卡合同示范文本发布

发布时间:2016-11-02 11:03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2

  6月17日,徐州首份预付费卡合同示范文本——《徐州市美容美发、健身行业预付费消费卡简章(2011版)》及《徐州市美容美发、健身行业预付费消费卡合同示范文本(2011版)》正式向社会发布推出。

  据介绍,该《简章》和《合同》示范文本对预付费消费卡使用过程中双方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尤其针对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条款:经营者在售卡时应向消费者详细说明消费使用方法,保证消费者安全、方便、畅通使用消费卡;消费卡内余额不足时,可以现金补足支付当次消费;消费卡过期后可以协商延期。消费卡遗失可以挂失补办;消费者购卡后可以享受一定期限的价格保护;当双方发生争议时,消费者可先于商家进行协商,而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消费者可到行业协会、消协或工商部门申请调解,如仍调解不成的,可直接到徐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于普通消费群体,在知悉《简章》条款后购买预付费消费卡的,视为同意遵守《简章》约定;如消费者另有需求,可与经营者签订《合同》进一步约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以消除消费争议,维护自身权益。这样既方便了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也兼顾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充分体现了民事协议的自愿、公平原则。

  据了解,全市美容美发、健身行业的经营者,要在7月31日前主动将正在使用的带有格式条款的消费合同,向所在地工商部门申请备案。从8月1日起,工商部门将加大对不公平格式条款的治理力度,对于经督促整改仍不改正的经营者将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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