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启动

发布时间:2016-11-02 11:03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8

  6月22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个部门在宁联合召开江苏省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会议。据悉,从今年起,我省将连续5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今年将招募900名高校毕业生到苏中、苏北地区32个经济欠发达县(市、区)的乡镇(街道)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为3年。

  据了解,“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江苏籍2011年应届毕业生(含2009年毕业后未就业毕业生)。从事支教工作的须为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或其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从事支农工作的须为农业类、林业类、养殖类、水利工程类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从事支医工作的须是临床医学类、药学类、公共卫生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从事扶贫工作的须是农业类、公共管理类、中文文秘类、法律类、城建规划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先。招募程序包括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6月24日起开始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南京、扬州、徐州三个考区参加笔试。7月9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

  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我省为“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出台了4项保障性待遇和6条优惠出路。服务期内,毕业生将享受当地乡镇事业单位新聘高校毕业生的工资标准,福利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省财政按每人每年15000元下达专项补助经费,不足部分由所在县(市、区)财政承担。省财政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安排一次性安置补助经费。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或有相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优先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我省每年将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以及省、市属国有企业职位,专门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进行自主创业、自主择业的,将享受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职业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到苏北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本科学历毕业生,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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