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徐州交通部门、财政部门开始发放2010年度第二批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据统计,此次全市符合补贴条件的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出租汽车10387辆,燃油补贴资金达1.45亿元。
此次补贴时间为营运车2010年度实际经营时间。补贴对象分别为:2010年度在我市建成区内经营城市公交班线(设2个或2个以上供乘客上下客停靠站点)的公交企业,市运管部门登记在册且正常营运的出租车和农村客运班车实际经营者。补贴资金由市(县)财政通过转账方式,拨付至各相关企业,按照“谁支付油费、谁享受补贴”的原则,采取企业发放、经营者领取的办法,确保将补贴发放到实际经营者手中。各相关企业不得截留,不得充抵费用。车辆所有者与经营者不一致的,由所有者与经营者直接结算。
为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市交通部门配合财政部门,严格审查经营者资格及申报材料真实性,根据有关要求,明确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补贴兑换渠道、补贴申领程序,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严格审核企业上报资料,做到应报不漏。同时, 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提高效率,确保资金发放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