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平安江苏建设力争“八个全国领先”

发布时间:2016-11-02 11:13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4

  为进一步巩固平安江苏建设成果,提升平安江苏建设水平,促进全省社会和谐稳定,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近日,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平安江苏建设的意见》,围绕建成全国和谐稳定示范区目标,就新一轮深化平安江苏建设工作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深化平安江苏建设,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顺应社会稳定新形势、科学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理念,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统揽,以构建全国和谐稳定示范区为目标,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深入、扎实、有力推进各项工作,为在新的起点上开创我省科学发展新局面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意见》明确,新一轮深化平安江苏建设的奋斗目标是,在巩固前阶段平安江苏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围绕建成全国和谐稳定示范区的要求,建设一个基础更牢、水平更高、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平安江苏,公众安全感和综治工作绩效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力争做到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社会治安打防控工作、公共安全监管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平安建设创新能力、政法综治队伍建设、平安建设组织保障水平等“八个全国领先”。

  围绕奋斗目标,《意见》提出了深化平安江苏建设的八项工作措施,主要包括: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大调解和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深化现代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强化交通、消防、危险物品、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公共安全监管工作,大力推进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积极创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强化信息网络服务管理,切实加强国家安全工作,深化社区组织建设、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系列平安创建和法制宣传教育等基层基础工作。

  为确保深化平安江苏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抓、综治机构具体指导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完善考评体系和奖惩激励机制,加大投入保障和宣传发动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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