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公布

发布时间:2016-11-02 11:21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4

  根据我市2010年国民经济完成情况以及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科学测算基础上,我市制定了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及指导意见。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4%,企业工资增长下线为7%,不设企业工资增长上线。

  指导意见指出,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以在工资增长基准线或者以上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水平;生产经营不稳定、经济效益下降的企业,可以在工资增长下线或者以上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水平;实行计件、计时工资制的企业,可以参照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计件单价、计时工资标准等;因生产经营状况执行工资增长下线有困难的企业要依法履行相应民主程序,通过工资集体协商、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形式,向职工和工会说明情况;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企业,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

  指导意见指导企业运用工资指导线,理顺内部工资分配关系。在职工对象上,应重点提高生产一线职工(含劳务派遣职工)、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原则上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在工资结构上,要适度提高基本(岗位)工资在工资总额构成中的比重,发挥工资分配制度的保障和激励作用;在分配关系上,要合理确定经营管理人员与生产一线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与劳务派遣职工之间工资分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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