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开幕

发布时间:2016-11-02 11:21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3

    昨天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南京开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田幸、刘克希、王腊生分别作的关于《江苏省公证条例(草案)》、《江苏省信息化条例(草案)》、《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赵顺盘、省教育厅厅长沈健、省环保厅厅长陈蒙蒙分别作的关于《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草案)》、《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作的关于《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草案)》的说明,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委副主任孙庭兆作的关于全省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三个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解民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作的关于全省物业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

  丁解民在报告中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省条例实施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把依法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摆在“三农”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指导服务,强化政策扶持,推进规范化建设,有力地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但也存在着规模偏小、覆盖率还不高、合作形式比较单一、利益联结不够紧密等问题和不足。建议继续抓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强化指导服务,优化发展环境,落实扶持政策,引导更多的农民群众自愿参加合作社,不断提高合作社对广大农户的覆盖率,提高合作社的单体规模,着力提升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周岚在报告中说,2001年《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全省物业管理规模不断扩大,服务内容逐步丰富,到2010年底,全省已有物业服务企业4130个,受益人口超过3000万人。但由于物业管理行业起步较晚,在发展定位、制度设计、市场主体培育、政府监督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下一步要准确把握行业定位,构建新时期物业管理体制;完善业主大会制度,发挥业主参与小区管理的积极性;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加强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健全物业管理市场运行机制;加强行业监管,提升行业整体发展水平。

  应省人大常委会邀请来江苏友好访问,由下院议长凯恩·史密斯和上院主席布鲁斯·阿特金森率领的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议会代表团昨天上午旁听了省人大常委会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祥国、李全林、柏苏宁、张艳、赵龙、朱龙生,秘书长仇中文出席会议。副省长曹卫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省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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