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五次主任会议

发布时间:2016-11-02 11:23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0

    9月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五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忠达主持会议,副主任李开文、李文顺、李君超、徐华成,秘书长孙厚兴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人代工委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重点建议督办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农经工委关于开展《徐州市采煤塌陷地复垦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教科文卫工委关于视察我市筹备十八届省运会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还听取了内司工委关于《徐州市非营利组织条例》立法调研的情况汇报;法制工委关于《徐州市风景区及绿地公共建筑土地使用管理条例》立法调研情况的汇报;财经工委关于将《徐州市市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不再作为今年执法检查项目的意见。

  会议认为,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切实履行后勤管理职能,科学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后勤服务满意率不断提升,促进了市级机关高效协调运转,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升,后勤队伍面貌发生深刻变化。会议要求,市级机关服务工作要再接再厉,要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抓好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要切实履行后勤保障职能,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服务效能。

  会议认为,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主任会议决定督办的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3件重点议案和26件重点建议,按照序时进度,坚持集中交办、跟踪督办、开门办案,29件重点议案、建议督办工作现已完成。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对办理工作进行“回头看”,不仅要有承诺更要抓好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将在适当时候对重点议案和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逐一督查。

  会议认为,《徐州市采煤塌陷地复垦条例》实施以来,我市不断加快采煤塌陷地治理步伐,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我市筹备十八届省运会工作开局良好,要进一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会议认为,鉴于条件不成熟,应暂缓《徐州市非营利组织条例》立法项目;应暂缓《徐州市风景区及绿地公共建筑土地使用管理条例》立法项目,待准备充分后再适时出台决议或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专委,各委、办、室主要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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