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徐州市鼓楼区启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

发布时间:2016-10-13 12:02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74

    为扎实启动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在五五普法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法治鼓楼建设,根据上级要求,徐州市鼓楼区委宣传部、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区文化教育体育局、区司法局联合下发文件《在全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通知》。通知明确了我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年主要内容和任务分解:

    一是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理论研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撰写1篇及以上法治文化理论调研文章。二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要求由区文化教育局牵头在全区各学校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栏,设立20处及以上普法提示牌,设立1个多媒体法制电教室,充分利用利用学校网络、广播、宣传橱窗、黑板报、图书室、标语、电子显示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求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以“法在心中,文明出行”为主题,做好道路法治文化建设;要求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在各村、各涉农社区设立一家法治农家书屋,设立普法一面墙,或一条路、或一道街;要求区发展改革与经济局牵头在区属企业设立法制宣传栏、法制图书角,开展企业法治文艺演出;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在各自辖区主干道(公交车沿线)两侧建筑物或围墙墙体上,设立“普法公益宣传牌”,沿线长度不少于100米, 要在各社区的居民小区或居住区显要位置墙体上,设立“普法公益宣传牌”,沿线长度不少于20米,要求各街整合辖区现有资源,年内打造出一至两个法制长廊、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公园、法制市场、法制一条街、法制茶馆等特色普法阵地。三是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产品创作。要求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年内组织创作1件及以上法治书画或摄影、漫画、剧本、故事、动漫作品。四是组织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要求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1支法治文艺演出队伍,年内组织开展2次及以上大型法治文艺演出。五是加大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传播力度。要求区委宣传部在《现代鼓楼》报、区政府网站上设立法制宣传专栏,加大主流媒体对法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六是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建设。要求区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区司法局制定区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标准,并进行第二批区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命名,力争打造一批有特色、功能全的法治文化阵地。通知还明确了此次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步骤和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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