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将于12月1日起实施。11月28日下午,学习贯彻《条例》座谈会在南京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龙生、副省长何权出席会议并讲话。
朱龙生说,新修订的《条例》完善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严格了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强化了地震应急救援能力,突出了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按照《监督法》的要求,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加大监督力度,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
何权说,要加快建立完善涵盖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大地测量学等多学科的地震监测系统,着力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水平;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制度,全面提升地震灾害预防能力;加快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大力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