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部分村级党员干部纪法知识薄弱的现实情况,贾汪区纪委深入各镇、村进行专项调研,启动贾汪区村级防腐“321”工程。
按要求,村级“3大员”即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会计服务站站长,必须参加纪法知识学习,形成“3大员”带头、两委会成员参与的学习局面。
“2”类知识即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的党纪知识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为主的法律知识点,必须学习。区纪委审理室、纠风室具体负责整理针对性强的纪法知识点,经认真筛选,形成了以“非法占有错误”、“贪污错误”、“职务侵占错误”、“受贿错误”、“非法占用土地错误”、“滥用职权错误”等为主要内容的《贾汪区村级党员干部纪法学习知识读本》。
为巩固学习成果,区纪委每年组织参学人员进行“1”次纪法知识考试,将考试结果作为对各镇纪委考核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