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6-11-02 11:38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7

  12月7日至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决定,徐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1月12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忠达,副主任李开文、李文顺、徐崇先、李君超、徐华成,秘书长孙厚兴出席会议。刘忠达、徐华成分别主持第一、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召开徐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及建议议程(草案)的说明、关于徐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草案)的汇报;关于表彰先进人大代表小组、优秀人大代表和先进人大代表之家的决定(草案)。会议表决通过了上述决定、议程和列席人员范围。

  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修改《徐州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和《徐州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议案及该决议审查意见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上述决定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徐州市山林资源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区棚户区改造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各级政府认真贯彻《条例》,强化林地管理,规范征占林地行为,全市造林及复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下一步要尽快完成红线划定和界桩界标设立,发动群众保护山林;全市棚户区改造取得显著成效,得到了广大群众真心拥护,下一步要完成扫尾工作,高质量建好定销房,把这项民生工程做好做实。

  会议还表决了有关人事事项。刘忠达向本次会议决定任命的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刘忠达在讲话中说,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加快发展全局,依法履行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其中全年监督工作呈现新亮点,监督选题、方式和实效不断进步,市人大常委会在解决医保“两高”问题、农贸市场建设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人防易地建设费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清缴以及一些惠及民生的决议、审议意见等方面全程跟踪督办,推动相关部门逐一落实,成效明显,达到了市委满意、政府满意和人民群众满意的统一。

  刘忠达指出,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在即,时间紧,任务重。要高度重视,迅速投入到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中来,市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共同做好筹备工作,确保会议如期顺利进行。

  副市长李坚、李连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后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其江;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办、室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10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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