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放上月临时物价补贴 补助总额达53.5万元

发布时间:2016-11-02 11:47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2

  记者日前从市民政局救灾救助处获悉,据市统计局公布,我市去年12月份CPI为3.5%,根据相关政策,我市将对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孤儿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发放临时物价补贴。

  从去年7月起,徐州启动物价补贴新政,当月度CPI在3%至5%之间时,对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孤儿、城市三无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按当月城市低保标准的十二分之一发放一次性物价补贴;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按当月农村低保的十二分之一发放一次性物价补贴。当CPI涨幅超过5%时,在当月补贴标准基础上再增加50%。

  按照补贴标准,上月徐州优抚对象、孤儿、城市三无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每人应发放30.83元物价补贴,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发放19.16元物价补贴,补助总金额达53.5万元。补贴将在2月18日前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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