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组织实施新一轮扶贫开发

发布时间:2016-11-02 11:54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9

  从消除绝对贫困到减少相对贫困,我省为此将组织实施新一轮扶贫开发。2月27日,省长李学勇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紧扣主题主线,将新一轮扶贫开发摆到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加大对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的帮扶力度,确保按期实现脱贫奔小康目标,真正让全省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同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会议指出,江苏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坚持不懈地推进扶贫开发事业,2008年组织实施了脱贫攻坚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到2011年底,全省农村468万贫困人口提前一年脱贫,经济薄弱村普遍实现“八有”和集体增收目标,脱贫攻坚五年任务四年完成,走出了一条具有江苏特色的扶贫开发路子,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真心拥护,为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两个率先”作出了重要贡献。在肯定扶贫工作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农村发展的不平衡性仍然突出,部分农户的收入较低,离生活宽裕、全面小康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扶贫开发任务依然繁重。在新的发展阶段,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服务服从“两个率先”大局,立足江苏扶贫开发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明确新一轮扶贫开发的工作定位、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和政策保障,确保扶贫开发事业不断推进、取得实效。

  会议指出,实施新一轮扶贫开发,是全面落实“六个注重”、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必然要求,是实施民生幸福工程、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和村级“四有一责”建设行动计划的重大举措,是加快苏北全面小康进程、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我省扶贫开发已经从解决温饱、消除绝对贫困为主,转到巩固脱贫成果、减少相对贫困、促进全面小康的新阶段。要适应扶贫开发的阶段性变化,研究采取帮扶政策,创新工作举措,扎实推进脱贫奔小康。要全面组织实施脱贫奔小康工程,大幅度提高扶贫标准,把加快低收入农户增收作为中心任务,全面落实发展生产、促进就业、保障民生等各项政策措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确保按时实现目标任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找准攻坚重点,注重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创业就业、壮大集体经济、拓展“五方挂钩”,增强经济薄弱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强化审计监督,提高使用效益,让广大低收入群众得益受惠。

  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指导意见(审议稿)》。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促进节能减排,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提高大气环境质量,在学习借鉴国内部分试点城市做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我省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指导意见,以电动汽车为重点,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会议提出,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企业运作”的原则,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邮政、电力等公共领域有计划、分阶段推广应用电动汽车,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市民使用纯电动车,在全省有重点地建设电动汽车应用试点城市和示范城市,加强应用配套设施建设,探索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模式,以点带线、由线到面、逐步推广,以示范应用带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会议还明确了扶持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相关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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