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省长李学勇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度省政府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审议稿)》。会议指出,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新要求,深入落实“六个注重”,全面实施“八项工程”,扎实抓好今年十大重点工作,确保百项考核指标落到实处,以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效兑现政府作出的庄严承诺。
会议指出,每年确定若干省政府工作,集中力量办好一批大事实事,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工作,是省政府多年来坚持的好传统。为进一步提高重点工作安排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发挥指标体系对政府工作的激励、导向和监测、考核作用,按照系统化设计、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的思路,省政府将今年省人代会通过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细化分解为“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十大重点工作分别是: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增强城乡区域发展的协调性、提高生态建设水平、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进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文化强省建设、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办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十件实事。为推进十大重点工作的落实,具体分解细化为107项考核指标,分别由相关主办部门作为责任主体负责落实。
会议指出,十项重点工作的安排,体现了突出工作重点、坚持统筹兼顾、注重量化要求、强化责任落实的基本原则,目的在于引导各地各部门进一步紧扣主题主线,抓好关键环节,把工作重点切实放到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保稳定上来。对照既定的重点工作和考核指标,各有关部门要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强化又好又快的工作导向,突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着力点,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完善责任体系,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保障措施。要大力弘扬“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积极发扬敢于负责、敢于担当、狠抓落实的作风,一项一项扎实推进,一件一件抓好落实。要明确工作职责,努力形成主办部门全面负责、协办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责任体系;要确保政策落实到位、项目推进到位、资金保障到位,突出关键环节抓好落实;要完善组织协调、挂钩联系和跟踪服务机制,建立健全一套有利于落实考核指标的工作机制;要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强化问责,完善督促检查制度,将各级各部门落实考核指标的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要大力弘扬创先争优之风、求真务实之风、攻坚克难之风,以工作作风的切实转变推进落实。
会议指出,近几年,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非税收入已经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现地方财政收支平衡、增强地方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江苏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草案)》从完善非税收入监督机制出发,规定对非税收入实施人大监督、政府监督、部门监督、社会监督等四种监督,从制度层面形成比较完整的监督体系和健全的监督机制,保障非税收入的规范管理。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这个条例的草案。
会议强调,确保完成一季度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紧紧围绕重点目标的落实,全力以赴扩内需、稳增长、促转型,加大力度稳定出口,加强经济运行调节,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分类指导和跟踪服务力度,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大力实施民生幸福工程,加大十件民生实事推进力度,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