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定期公布医疗机构主要运行信息

发布时间:2016-11-02 12:02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0

  为进一步推动医疗机构改善服务,加强医疗机构监管,日前,市卫生局公布实施《徐州市医疗机构主要运行指标信息公布实施方案》。今后,我市各级医疗机构定期公布医疗质量、医疗费用等主要运行指标信息,至少为每季度一次。

  按照方案,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应选择与百姓密切相关、容易理解的适宜指标信息进行公布,包括工作量、医疗质量、医疗费用、个人自付等,并注意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其中二级以上医院对外公布的信息应至少包括:公布周期内的日均门诊工作量、急诊工作量,专家门诊每天人均诊疗人次,平均每门诊诊疗人次医疗费用、出院患者人均住院医疗费用,正常生产人均医疗费用、剖宫产人均医疗费用,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择期手术术前平均住院日,入出院诊断符合率、治愈好转率、不可报销费用比例、个人自付比等医疗信息。

  同时,市卫生局确定部分需住院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单病种也将定期公布。

  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开医疗机构主要运行指标,有利于加强医院和患者之间的沟通,让广大群众了解医疗机构的运行情况,获得清晰可靠的医疗服务信息,更加方便广大患者选择就医。

  • 上一篇:再就业免费培训班开始报名
  • 上一篇:云龙区建成54个廉政文化示范点
  •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