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工商系统全面推行协办制

发布时间:2016-11-02 12:05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7

  今年以来,我市工商部门以推行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窗口单位办事效率,健全规范、便捷、高效、文明的办事机制,真正实现百姓办事“零障碍”。4月26日,徐州工商局在全系统推行“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制,通过设立协办员岗位,由专人为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提供包括接待受理、咨询答疑、全程导引、主动协办、办结回复等全部办事流程在内的“一条龙”服务模式。

  据了解,协办员由工商系统各部门在职人员值班担任,值班领导由市、县两级工商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协办员和值班领导分别为协办事项直接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每人一天,轮岗值班。协办员和值班领导的电话务必保持畅通,方便群众拨打。

  据徐州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协办工作程序包括接待受理、全程协办和办结回复三个步骤。

  对所有前来要求协办的服务对象,由协办员负责接待。根据服务对象申请办理事项的内容,对协办事项按照受理件、联办件、移办件3类进行分类登记。凡办理事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作为受理件;凡办理事项流程涉及两个部门以上且本部门为其中之一的,作为联办件;凡办理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作为移办件。

  协办员对受理服务对象的申办事项实行部门内部全程代办、部门外部引导交办。非必须由服务对象本人出面签字、验证的事项,全部流程由各有关协办员负责办理完毕。协办员对登记受理的协办事项在值班期间未办结的,须继续按程序办理,直至办结,不得转交后续协办员协办。

  受理后即进入内部运作程序,由协办员按照以下情况,负责协办事项的全程流转办理:因服务对象材料不全等原因无法当场或当天办理的,作为提示件,填写《协办提示卡》,向服务对象予以一次性告知;对政策清晰、程序简便、手续齐全,可当场答复、办理的简易申请事项,作为即办件,当天或当场予以答复、办结;凡需现场勘查、上级审批等不能即办的申请事项,作为承诺件,由协办员向服务对象出具《协办回执》,承诺办理时限,并负责跟踪督办,限期办结;对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申请事项,作为退回件,填写《否定报备反馈单》,向服务对象反馈不能办理的原因和依据。

  处理联办件时,本部门在联办件工作流程中处于第一环节的,由协办员按受理件办理程序负责协办完本单位流程后,导引服务对象到后续职能部门,由后续部门协办员按受理件办理程序协办后续流程。本单位在联办件工作流程中处于中间和最后环节的,协办员导引服务对象至第一环节职能部门,由该部门协办员按受理件办理程序协办。

  处理移办件时,接待部门协办员导引服务对象至责任部门协办员处,办理移办手续,由责任部门协办员按受理件或联办件登记受理后,根据规定程序办理。

  协办事项办结后,协办员以当面告知、电话或书面通知等形式回复服务对象,并填写《协办日志》,由服务对象签章。联办件须在协办完本单位内部流程或按移办件办理移交手续后方为办结。

  为了严格考核监督,工商系统规定:各直属局、分局和市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部门)推行“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部门)实施协办制负总责。市局“零障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指导作用,加强考核,严格问责。对在制度执行中发现有敷衍应付、变相抵制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严格执行《徐州市实施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问责暂行办法》,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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