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文明创建评选

发布时间:2016-11-02 12:05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3

  为加快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步伐,市文明委决定组织开展2009至2011年度徐州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评选工作。6月10日前,各县(市)区将所推荐的行业、单位、村镇、社区有关材料报市文明办。

  此次评选条件为:凡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获得上一年度县(市)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称号,达到徐州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标准的行业、单位、村镇、社区均可申报。

  市文明行业申报范围为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县以上行业,可分别以市行业、县(市)区行业为单位申报参评;由子行业构成的行业可从实际出发,以子行业为单位申报参评。市文明单位申报范围为全市县级(不含县级)以下的党政机关(不含村镇、居委会)、人民团体;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建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或建有工会组织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事业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市文明村镇的申报范围为全市各地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积极开展文明创建的行政村和建制镇。

  市文明社区的申报范围为全市各地积极组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社区文明家庭数量≥20%的居民委员会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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