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四权五制”规范镇级权力 市委市政府决定面向全市推行

发布时间:2016-11-02 12:07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3

  去年,丰县在全市率先实行了“四权五制”,一年多来,该县涉及镇班子成员的信访举报数量同比下降25.6%,群众对镇班子成员的综合满意率提高到97.32%。日前,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全面推行“四权五制”,规范镇级权力运行。

  针对“四权”即重大事项决策权、重要项目实施权、资金资产处置权、干部人事管理权,丰县制定“五制”,即重大事项决策机制,要求通过民主程序集体票决重大事项,严格执行平等讨论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重要项目管理机制,政府投资项目事先都要经过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中介机构评估和专家论证;资金资产监管机制,合理编制财政预算和政府专项资金计划,建立健全资金资产使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干部管理评价机制,严格实行科学发展目标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依据;规范运行监督机制,乡镇纪委参与党委议事决策、用人酝酿的全过程,开发使用的“乡镇重大事项决策结果即时上报软件系统”,使上级党委、纪委能及时通过该系统了解乡镇重大事项决策情况。

  丰县在《乡镇党委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中,明确了党委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原则和方法。按照规定,议题须提前两日告知,加强党委成员对议决事项的提前了解,保障话语权;党委书记必须末位表态,避免党委书记事先发话定调;重要事项集体票决,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并编发会议纪要。党委会会议记录与会议纪要按照独立序列实行年度编号,作为永久性档案进行保存。

  丰县县委书记邱成说,“四权五制”让乡镇权力界定更清,决策更科学。重大事项由党委会作出决策、政府负责实施、人大和纪委等共同监督,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一把手”、“一支笔”权力过于集中的现象,从根本上杜绝和避免了个人专断或无人负责现象的发生,使党委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通过详细记录重大事项、严格执行监督、全程参与重大议决事项的酝酿、决策和监督,实现了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一大进步。

  该县把上级监督、同级监督和下级监督整合起来,初步实现了全方位多层面监督。由县纪委常委带队对14个镇开展情况进行定期巡查,并由4个农村工作室不定期对规范镇级权力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出问题,落实整改。利用重大事项决策结果即时上报系统,县委、县政府对各镇上报的决策结果实施网络实时监督。全县14个镇上报党政班子会议288次,重大事项341项。该县还建立了《乡镇纪委同级监督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镇纪委的监督对象、原则和监督内容,如同步记录党委议事决策情况,监督党委议事决策项目遗漏情况、职能部门执行议事结果情况、执行权力运行制度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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