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半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开始申报

发布时间:2016-11-02 12:14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9

    2012年上半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现已全面开始。我市市区社保补贴申报时间为6月10日至7月20日,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向社区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援助卡》、《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灵活就业确认卡》、《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表》等相关材料。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就业困难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社区提交申请,同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上半年6月30日前),如果未在规定时间或滞后提交申请及缴费,视同自动放弃享受社会保险资格,不予补发。
    
    根据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 [2011]50号)规定,为进一步提高灵活就业的稳定性,对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3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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