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2012年度第一批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项目名单近日公布,我市15家企业获贷款2690万元。
该资金是为了缓解科技型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强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紧密结合、推动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而设立的。作为信用保障资金,旨在鼓励、引导银行加大对科技型小企业放贷力度。银行将按3倍省及市县风险补偿资金数向科技型小企业发放贷款,省及市县风险补偿资金在总金额范围内,对其中发生的贷款损失项目进行全额补偿。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使用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风险责任由省、各市县、项目单位及贷款银行共同承担。省对所贷项目承担70%左右的贷款损失风险,市、县承担30%左右的贷款损失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