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市法制办获悉,在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创建依法行政示范点活动中,我市12家单位被认定为2012-2013年“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
据介绍,此次创建活动中,我市省级示范点数量较上一批新增5家,新增数量位居全省首位。近年来,我市着力培育树立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典型,形成了一批植根于“两个率先”实践、体现徐州特色的依法行政工作品牌,呈现出制度有保障、项目重创新、经验广交流的良好态势。去年下半年,我市专门还制定了全省第一部针对依法行政示范点管理的规定——《徐州市依法行政示范点管理办法(试行)》,此办法的出台也标志着我市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和监管工作在全省率先进入到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