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个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专题解读

发布时间:2016-11-02 12:21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3

  新华社北京7月30日电(记者徐硙)国务院日前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时期要建立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加大众文化活动和体育健身等权益。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司长于群表示,规划明确提出国家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制度,积极推动以免费服务为核心的公益性文化服务,着眼基层,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特别是特殊群体的文化权益,对进一步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标准 确立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制度

    “规划的最大亮点在于确定了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标准’和‘保障工程’。”于群说。

    于群认为,规划对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服务对象、保障标准、覆盖水平和不同层级间政府的支出责任做了界定,进一步明确了“人民群众享有什么样的文化权利”、“达到什么样的水平”、“各级政府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保障工程”则提出要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国家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工程,有效提升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能力。

    根据规划,“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加快建立健全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国家标准体系。依据国家文化体育相关法律法规,为保障服务的供给规模和质量,明确工作任务的事权与支出责任,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制定“十二五”时期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国家基本标准。

    着眼公益 保障百姓的基本文化权益

    于群认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突出了“‘十二五’时期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满足城乡居民精神文化需求的要求,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扩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这一核心理念,把公益性定位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中最基本、最核心的部分,并将其作为政府的基本职责由政府主导并负最终责任。

    按照这个原则,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除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外,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文化场馆全面向社会开放,保障公共空间设施和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10个月。

    与此同时,在公益性流动文化服务上,使城乡居民免费享有影视放映、文艺演出、图片展览、图书销售和借阅、科技宣传为一体的流动文化服务;每个乡镇每年送4场地方戏曲;每学期中小学生观看两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立足基层 满足基层百姓和特殊群体的文化需求

    规划提出,要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以农村基层和中西部地区为重点,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对此,规划中明确提出,要推进建立公共电子阅览室和未成年人公益性上网场所,促进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逐步实现公共文化场馆向全社会免费开放,推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送欢乐下基层”等活动制度化,充分发挥流动文化服务车、流动电影放映车作用。

    同时,规划还明确要求,要广泛开展社区文化、村镇文化、校园文化、家庭文化等群众性文化活动,积极开展面向农民工和残疾人等群体的公益文化服务,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加大对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文化的支持力度,加大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逐步提高面向公众开放、展示的水平。

    “这些措施着眼于基层,能够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特别是特殊群体的文化权益,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同时明确了政府责任,能更好满足当前百姓对于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新需求。”于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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