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市农委正式启动2012年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和认定工作。
此次申报由县(市)区农委(农工办、农水局)将申报企业2011年以来的经营总结、会计年报表和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表,经过真实性审核确认后,向市农业委员会上报推荐。市属企业经主管部门向市农业委员会申报,申报材料由各地主管部门进行逐级审核,由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对企业的主营销售收入、产品销售率、资产负债率和工资、税收、保险金、亏损情况出具意见;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对所推荐企业带动农户以及农户增收情况、吸纳劳动力就业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企业信用由该企业目前贷款额最大的银行出具意见;已有质量管理标准的产品应由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意见;有产品认证称号的需附文件或牌匾、证书复印件。
申报材料于8月25日前报至市农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