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出台意见防止公务消费“闯红灯”

发布时间:2016-11-02 12:24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5

  近日,丰县出台相关实施意见,以防止公务消费“闯红灯”。

  意见明确了公务接待范围,要求简化公务礼仪,严格控制陪同人员;严禁同城宴请;各镇、各单位必须每季度向本单位人员通报和公示一次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同时上报县纪委党风室备案。严格控制车辆编制管理和审批程序,建立公车管理台账,对公务用车进行动态管理。

  丰县纪委会同财政、审计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每半年对公务消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报。同时畅通各种监督渠道,利用电话、网络或手机短信举报平台,让群众参与监督,对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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