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相关政策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6-11-02 12:26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1

    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不仅对发挥徐州农产品资源优势、优化生产要素配置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而且对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徐州农业现代化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2009年起,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目前已建成或基本建成农产品加工集中区15个,其中有1家通过国家首批、4家获得省级首批农产品加工集中区认定,数量居全省第一,农产品加工业在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为加快农产品加工业集群集聚发展,助推农业现代化建设,市委、市政府科学制定了《意见》。

  《意见》重点围绕全市农业现代化建设,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主要是实施“三个一批”工程,到2015年,重点建成一批省级以上农产品加工集中区,提升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引导扶持一批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入驻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壮大龙头企业集群;加快培育一批名特优农产品品牌,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影响力和辐射带动力。

  为保证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的建设质量和进度,《意见》首先提出了对农产品加工集中区要进行高起点、整体规划,在面积、设计单位、投资项目、功能区域、安排选址、配套建设、进区企业标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其次,提出培育农产品加工大型龙头企业。主要对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入驻、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进企业管理创新、实施龙头企业品牌战略提出具体意见,以充分发挥大企业大集团的领衔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再次,提出加强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重点围绕为企业提供充足高质量的原料基地,深入开展高效设施农业和规模养殖“2020”工程建设。同时抓好农田水利建设、“五个一”示范企业创建,进一步完善企业与农户联结模式,为农产品工业原料生产、带动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夯实基础。

  《意见》提出落实各项扶持政策。首先是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建立财政增长机制,设立专项扶持资金,而且随着国家级、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和龙头企业的晋升,逐步追加支持建设资金规模,要求县(市)区财政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在具体措施上,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实施项目建设定额补助,实行项目化管理,引导扶持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各级安排技术改造项目要把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纳入优先支持范围。

  《意见》提出优先保障设施农业用地。重点落实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对龙头企业建设用地的优惠政策和管理办法,保障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在加大水电扶持力度上,重点落实龙头企业生产用水和基地种植养殖优惠用水和优惠电价政策。免除和减半征收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市、县地方自立的收费项目,优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环境,落实绿色通道政策,保障龙头企业产品运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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